2017-07-18 15:15:23 admin 4539
出租房消防安全的隐患近几年在国内造成了不少惨剧,出租房消防安全经常被我们忽视,危险稍不留神就会降临,下面广东昊安建筑消防公司讲解下出租房消防安全注意事项和维护方案。
出租房消防安全注意什么
出租房着火隐患如定时炸弹,尤其是那些人员密集的民房。有的出租场所甚至根据没有最起码的消防安全条件,这些出租场所有我们能想到的所有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应如何避免及做好消防安全维护呢?
1、出租人在消防安全上有哪些义务?
出租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户(房)主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负责;并应与承租方以合约形式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不得将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用于出租;
(二)应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应按约定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未约定的由出租方承担;
(三)对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进行监督;
(四)发现火灾隐患或承租人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消除或制止;
(五)对居住出租房进行维修管理,确保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六)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并迅速组织人员扑救火灾。
2、出租房屋配备灭火器有哪些标准?
居住出租房应按照每一承租户不少于1具的标准配置灭火器。灭火器应选用3㎏以上的磷酸铵盐(ABC)干粉灭火器或相应量的灭火器,宜放置在公共部位。
3、较高楼层的出租房应该配备哪些逃生设施?
设置在3层及以上且仅设有一部疏散楼梯的居住出租房,应在公共区域处至少设置1部逃生软梯,并在各层外窗对应处设置启用装置。如不具备设置逃生软梯条件的,3层以上设有外窗的居室应设置逃生绳。出租人、承租人应当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4、出租房屋能否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根据《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基本要求》,出租房不得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5、居住出租房与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有什么相关规定?
根据《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基本要求》,居住出租房与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居住部分与非居住部分应进行防火分隔,并应分别设置独立的楼梯等疏散设施;防火分隔措施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且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
6、出租房屋在用火和油气使用方面有什么注意事项?
居住出租房除厨房外,不得使用明火,不应使用、存放瓶装液化石油气,甲、乙类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等化学危险品。
燃气灶具宜安装在有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的厨房内;放置燃气灶具的灶台采用不燃材料或加防火隔热板;燃气灶具的灶面边缘和烤箱的侧壁距木质家具的净距离不应小于0.5m,或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热措施;无自然通风的厨房,应选用带自动熄灭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并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和机械通风设施;燃气灶具与燃气管道的连接胶管应采用耐油燃气专用胶管,长度不应大于2m,安装应牢固,中间不应有接头,且应定期更换。
7、使用明火的厨房在结构和材料上有什么要求?
厨房需要靠外墙设置;与建筑内的其他部位采用不燃烧体隔墙和密闭门、窗分隔;顶棚和屋面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8、出租房屋在用电方面有什么注意事项?
出租房屋电气线路应设置具备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剩余电流(漏电)保护功能的装置。应设置专用配电箱(盘),配电箱(盘)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配电箱(盘)每一分支回路均应装设保护电器。空调、洗浴用电热水器等大功率用电设备应设专用电源插座。电线、电缆应穿金属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硬质阻燃塑料管(PVC管)保护。
9、出租屋在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等方面有什么注意事项?
电动自行车宜集中放置,放置区域与疏散通道之间的隔墙应采用不燃材料,不得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充电。配电线路和电器装置应满足用电安全要求。
10、在出租房外墙上设置广告牌有什么规定?
居住出租房室外广告牌、遮阳棚等宜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制作,且不应影响居室内的采光、通风,辅助疏散设施使用、消防车通行以及灭火救援行动。
11、法律对于出租房屋疏散通道有什么具体要求?
根据《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基本要求》规定,居住出租房的公共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净宽度不宜小于1.1m,疏散楼梯宜通至屋顶平台;公共走道和疏散楼梯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长度超过20m的室内疏散走道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建筑内长度超过20m的疏散走道应设置排烟设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影响疏散。出租房为3层及3层以上的,疏散楼梯不得采用木楼梯或者未经防火保护的室内金属梯。
12、法律对于出租房屋疏散楼梯有什么具体要求?
建筑耐火等级为一、二级时,居住出租房应设置在7层及以下,每层应至少设置2部不同方向的疏散楼梯。建筑耐火等级为三级时,居住出租房应设置在5层及以下,每层应至少设置2部不同方向的疏散楼梯。当任1户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小于10m、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200㎡且每层居住人数不超过20人,其中4层及以上总人数不超过15人时,可设置1部疏散楼梯。建筑耐火等级为四级时,居住出租房应设置在2层及以下,每层应至少设置2部不同方向的疏散楼梯。当每层居住人数不超过10人时,可设置1部疏散楼梯。
13、出租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有哪些处罚规定?
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规定,出租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出租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出租人是个人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及时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出租房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