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0 14:58:51 admin 3267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去年5月1日,全国范围正式全面推开试点营改增,这被认为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最深刻的一次财税改革,迈出了税制进步的重大一步。此次改革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全部纳入营改增。
营改增是建筑业规范企业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一大措施,并在去年得到了实质性的进展。实施半年多以来,营改增总体上取得了良好效果,达到了预期目的。
政策护航 建筑业顺利推进
步入2016年,为减轻企业负担,提振实体经济,国家新一轮宽松财政政策拉开帷幕。
2016年1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第五次全体会议上重点提出2016年要全面推开营改增,加快财税制改革,进一步显著减轻企业税负。
2016年3月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扎实做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下达全面推开营改增任务分解表。
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要求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在营改增改革“倒计时”一个月之际,李克强总理就全面实施营改增到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考察并主持召开座谈会,他对各部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改革后“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随后,各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也不断出台推进各行业营改增发展的政策。
2016年4月初,北京市率先出台《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并于4月6日起正式执行,要求企业遵从住建部“价税分离”计价规则,对本市现行计价依据进行相应调整,并详细列出相关数据,使得建筑市场交易有指导,计价有依据,为市场计价活动提供合理参考。
2016年4月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促进本身建筑企业尽快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满足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建设工程计价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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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效果明显 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截至2016年底,营改增政策在建筑业推开已8个月。从各地曝出的数据来看,建筑业营改增减负效果明显,建筑企业切实感受到了改革的红利,企业负担减轻,建筑行业得以健康有序发展。
江苏省:营改增为建企增添新动力
2016年,江苏省营改增实现整体减税469.75亿元。8个月以来,江苏省建筑业已经实现减税16.93亿元,营改增为江苏省建筑企业增添了新的动力。
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江苏最大的建筑企业,公司有三四百个项目部,承接了大量施工项目。2016年5月,该公司成为营改增纳税人,因为购进的机器设备可以抵扣,公司加大了技术改造的力度。目前,已购置塔吊、双笼电梯等施工设备,新添置了汽车等固定设施,累计抵扣进项税额425万元。2016年5月—12月,公司平均税率为2.2%,比原先营业税3%的税率下降了0.8个百分点。
浙江省:建筑企业享受营改增政策红利
2016年,浙江省营改增累计减税362.7亿元。5月—12月,新增四大试点行业减税66.2亿元,税负下降11.6%,其中建筑业减税10.1亿元,税负下降6.8%。目前该省营改增试点运行平稳,减税面越来越宽,减税规模越来越大。
为确保营改增试点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浙江省国税局帮助纳税人用好用足优惠政策。2017年,浙江省国税局将巩固营改增前四场战役成果,继续打好“总结好”战役,让纳税人切实感受到税改带来的政策红利。
湖北省:借力营改增建筑业“强筋壮骨”
2016年5月—2017年1月10日,湖北省建筑业减税11.8亿元,96%以上的建筑企业税负实现下降。数据显示,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以来,湖北省建筑企业由2016年5月的53821户增加到12月的60050户,新增6229户,呈现出户数平稳增长、收入稳步提升、减税成效明显的特点。
“减税效应让越来越多的建筑企业从等待观望、被动适应,向积极调整运营管理、主动参与改革转变。”湖北省建筑业协会秘书长佟海鸥说,“多数建筑企业都已充分意识到,借助营改增走正规化、精细化管理路子,是建筑企业在市场中站稳脚跟、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方法。”
山西省:营改增助建筑企业降负增效
山西省国税局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5月—12月,全省建筑业3万户纳税人在营改增中减税4.2亿元,全行业平均税负为2.5%,与缴纳营业税时相比税负下降18.6%。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山西省国税局已组织编写《建筑行业营改增管理手册》,指引企业围绕降低税负、转型升级为目标开展调整商业模式、重设组织架构、优化税务风险管控和供应商选择等工作。同时,以山西建工为典型,梳理其营改增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编写具有全省参考意义的行业案例作为辅导全省建筑业企业的“模板”,编印《建筑业营改增纳税指导手册》,从经营环节、纳税环节和行业热点问题等方面为全行业企业提供改革指引,确保每一项营改增法规落实到位,帮助企业进一步降低税负,实现健康平稳发展。
江西省:营改增让建筑企业轻装上阵
自去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江西省金融、建筑、房地产和生活服务业新试点四大行业去年入库增值税145.6亿元,与同期营业税相比减少148.7亿元,下降50.5%。营改增给江西纳税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
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是住建部确立的全国第一批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建筑企业之一,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及其他建筑项目的一级、二级资质及对外承包工程资质。
该公司去年5月至12月共缴纳增值税9800余万元,减税510万元。公司财务经理龚琦表示,营改增实施后,公司加强和改进内部管理,提升经营品质,尽量多地获得进项抵扣,从而降低税负,公司财务管理日臻完善。
重庆市:营改增激发建筑企业新动能
2016年,重庆市营改增实现减税78亿元。重庆市国税局发布数据显示,2016年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的四大行业均实现减税,直接减税21亿元。其中,生活服务业减税10.4亿元,金融业减税6.3亿元,房地产业减税2.4亿元,建筑业减税2亿元。
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第一批加入营改增试点,到2016年底,税负减少1.66亿元,留底税额超7.2亿元。2016年,该企业投入210亿元进行项目建设,预计结算后还将产生12亿元留抵税额,未来十年都无税款产生,彻底解决了“建得越多,亏损越多”的难题。